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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第 69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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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,洗手間。

洗臉臺的鏡子前出現了一張年輕男人的臉。男人身形挺拔,身量極高。出奇俊美而又不失英氣的臉上沒有一絲表情。

唔,嚴格說來也不算面無表情,只是他的神情極淡。過於冷淡的面色讓他周身彌漫著不怒自威的氣場。整個人自裏及外無不透出疏冷與距離。

時逸對著鏡子拿起牙刷開始刷牙。洗漱完畢後,他走去了衣帽間。今天是她不告而別的第3650天,是她離開滿十年的日子。

沒有她在身邊,時間都變得慢了起來,如斯沈重而緩慢。一天比一天長,一天比一天煎熬。這三千多個日日夜夜裏,他無時無刻不在刻骨的相思,與沈痛的自責和懊悔中度過。

這十年他沒有過歡顏,再不曾笑過。一次也沒有。她帶走了一切的歡樂,猝不及防戛然而止。自此後,他的世界除了尋她,等她,再沒有任何別的意義。找到她,是支撐他走向未來的唯一動力。

每每午夜夢回,相思成狂想她想得無法入眠時,他常會有片刻的怔然與恍惚。不明白,他和她怎麽就走到了今天這一步?怎麽就弄成了現在這副情境?而他怎麽就把她給弄丟了呢!

明明說好了要相伴一生,一直一直的在一起,永遠都不分開。明明是他想著永不要放手的人,怎麽就給弄丟了呢?!

那一日,在電話裏得知她因突然手腳抽筋而溺水,他當即就慌了!無可言喻的心疼,伴隨著巨大的慶幸與後怕,使他亂了方寸。

彼時,他心裏只有一個念頭,他要趕快趕去她身邊,他要緊緊的抱住她,好好的安撫她。可憐他的寶貝受了大驚嚇,遭老大的罪了!

那一路上,他不由自主,近乎神經質的在心底一遍一遍的默念:感謝老天爺!讓她及時得救。

萬沒料到,他後來會發生車禍。等他從昏迷中醒來已是車禍發生後的第三天。萬幸的是除了右腿骨折,腦部有輕微腦震蕩與一些軟組織挫裂傷以外。他的腦部與身體內臟器官均無大礙。

只是當時剛蘇醒過來的他,精神非常的虛弱。而望著不眠不休守在他病床前的父母,看著一連幾天為了他吃不下,睡不著的雙親,因過度的驚嚇與擔憂,顯出十分憔悴的面容。

尤其是母親,她真是嚇壞了!哭得雙目通紅,面皮浮腫一臉的疲態。

他不得不忍住了想要父母幫著去看一看她的念頭。接下來的幾天裏,在藥效的作用下,他的意識在暈沈與疼痛中交替。每一天都過得昏昏噩噩。

等終於能出院回家時,已是半個月之後。因為他的腿傷還需要休養,愛子心切的雙親幹脆直接給他辦理了高二下學期的休學手續。

被迫呆在家裏養傷的他,愈加瘋狂的思念她。思念之餘心底亦不免有些委屈,極是失落。除此,他心裏更是還有股說不上來的不安。

她怎麽好像在他的世界裏消失了一樣,都不來看一看他?不知道他受傷了嗎?小沒良心的!都不擔心他,不想念他的嗎?

還是?他忍不住胡思亂想。臨末了,又覺得自己著實有些個庸人自擾。或者說,他壓根不想去猜她是不是又出了什麽事?

終是耐不住,在回家的當天下午他就請陳叔幫他跑一趟,去學校接她。分開了半個多月,他實在太想太想她了!

然而,陳叔帶回來的消息,卻令他如遭雷擊!

原來她真的消失在了他的世界之外。

陳叔說,她輟學了。。

後來又去了她家,才發現他們竟然搬家了。問了下,卻沒人知道他們搬去了哪裏?只知是搬去了外地,聽說走得很急。

那一天,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。悲傷得刻骨銘心的一天。一個比遭遇車禍還要令他痛苦千倍,難受萬倍的日子。

她輟學了!搬家了!沒有任何征兆,亦不曾留下只言片語,她就這樣不告而別,無聲無息的離開了他。。

他用了很長的時間,才真正接受了這一事實:她的確是離開了他。

那段日子呀,不堪回首。他象掉了魂一樣,天天失魂落魄,魂不守舍。

是怨他麽?怨他在她生死一線的關頭,沒能陪在她身邊?所以生氣了,不想理他,不要他了。他一次次的自責,不能原諒自己。

即便母親勸過他好多回,說那只是意外!在當時那個情境裏,他沒得選擇。不能怪他,他沒有錯。可他仍然無法原諒自己。他的心始終不得安寧。

怪他!都怪他!

雖然他不知道,不知道那時候他的小黎會遭逢意外。不知道她也即將在生死線上痛苦的掙紮!可事實是,他的確把她一個人丟在了那裏。

任她一個人掙紮,一個人惶恐。她該有多麽害怕啊!是對他很失望吧。所以,才會不告而別,一聲不響的離開。

每每憶及此,他就心如刀絞,一顆心疼得象是下一秒就會死掉。這樣一種象要把心撕裂開的疼,伴隨了他十年。

時至今日,只要念及此,他的心就會這樣炸裂開的疼。腦子裏總是要浮現出那一天,她孤伶伶,抹著眼淚哭哭啼啼,一個人坐車回家的身影。

他總想著要保護她,好好的護著她,再不讓她受一絲一毫的傷害。可是在她最危險,最需要他的時候,他卻不在她身邊!

他就這麽弄丟了她!

這麽多年了,夜深人靜時,巨大的後怕依舊常常使他驚悸。後來盡管那位場館的救生員說救助客人是他的工作,謝絕他的感謝紅包。他還是執意將那筆感謝金塞給了那位救生員。

必須感謝!這位救生員不但是她的救命恩人,也是他的。他救了他們倆的命。如果不是他,他的小黎就沒了。他不敢想象,如果那一天,他聽到的是她的死訊,他會怎麽樣?!

簡直想也不敢想。

他只知道,她要真在那會沒了。他也是活不成了。她若不在,他是斷不能獨活的。

這些年,他一直在尋她,沒有停止過。為了她,他放棄了被保送到國外念書的機會,選擇留在本城上大學,讀研究生。畢業後,仍然選擇留在本城創業。

他心底希冀著,也許有一天她就回來了。也許她也想他了,會在某一天突然出現在他面前。他每天都在等。可是他等了十年,這樣的驚喜一次也沒出現過。

他尋了她這麽久,借助父親的人脈,動用了方方面面的關系。可她就象一粒小粟,湮沒人海,無蹤可覓無跡可尋。

有時候,他也會很絕望。有話說,有的人一轉身就是一輩子。他很害怕這一輩子,再也找不到她,見不到她。

最怕的是她會不會出了什麽事?

否則,為什麽他花了這麽大力氣,卻是半點蹤跡也找尋不見。而當年她家又到底是為何要走得那麽匆促?他擔心極了!

只無論如何,他還得繼續找。一日不得結果,一日不休。縱是一輩子尋不見,他也要找她一輩子。有生之年,他不能不找她!

他想過了,如果這輩子真的尋不到她。如果他與她真的今生緣盡。那他也便只能做個不孝子,獨身一輩子。

他沒有辦法!他只要她!

誰都不要!只要她!



準備停當後,時逸開著車去公司。畢業後,他沒有去家裏的公司,而是選擇自主創業。開了家數碼科技類的高端玩具研發公司。對此,父母沒有表示反對。

一來,他開明的雙親向來只要他開心就好。對他做出的決定,基本沒有異議過;

二來,父親本就身強體健,兼之為人自律,堅持鍛煉註重養生,多年來都有著良好的生活習慣。故而保養得宜,年逾五十的人看著頂多四十出頭。

無論何時,都一派的容光煥發精力充沛。英明神武的完全還是壯年人的模樣。說年富力強亦不為過,合該還是做事業的好時候。打理公司根本不在話下,並不太需要他的幫忙。

且父親素來欣賞有志氣的年輕人,何況是自己的兒子。在父親看來,他不願坐享其成,接管家裏的公司。而有志出外闖蕩,是一件非常值得驕傲與自豪的事。故而,父親不但不會阻止,反而還相當的支持。

好在,他也沒有辜負父親的期望。短短兩年間,在他全力以赴,工作狂人般不要命的努力下,他的公司便在日新月異,競爭異常激烈,淘汰率高得驚人的數碼玩具行業內,站穩了腳跟業績蒸蒸日上。

前段時間更為了業務的需求,公司的發展,擴大規模,在鄰省S市的市郊另行再建立了個工廠。她不在身邊,他唯有寄情工作,讓自己沈浸在事業中。唯有這樣他才會好過一些。



“時總,這是人事的王部長剛拿過來的下面工廠的應聘人員資料。裏面都是經過面試,篩選過的候選人,你給過目一下。”

剛到辦公室,助理小周便遞上來一個文件夾,裏面是厚厚的一疊應聘人員信息資料。

“好!放這吧,我稍後會看。”

“好的。那時總,你這會有什麽事需要我做的嗎?”小周恭敬道。

時逸想了想,搖頭:“暫時沒有,你先去忙吧。”

“好的,時總,那我先去忙了。有事你叫我。”

時逸點頭。已是垂眸打開電腦忙活起來。

小周退出他的辦公室,隔窗看了看那張永遠表情淡漠,沈郁的英俊臉孔。他擺擺頭,輕嘆著走去自己的辦公桌。

不知道時總到底都經歷過什麽?年紀輕輕的,條件這麽好,卻總是不開懷的模樣。他來公司這麽久,就沒見他笑過。總是一副冷淡面孔,郁郁寡歡的樣子。瞅著又疏冷又落寞。

要說這位行業新貴可當真是實打實的有為青年。英俊多金,卓爾不群。人說三十而立,他不過二十多歲已是事業有成。

最難得是作風正派。在時下追逐感官享樂的年代,他簡直清流到“奇葩”的地步。生活健康得不行。不抽煙不喝酒,不泡夜店不玩女人。毫無時下小年輕們常見的浮誇與油滑。怎麽看怎麽的國民女婿範本。正屬於丈母娘看一眼,便要喜歡上的精英青年。

唔,要說唯一令丈母娘不能滿意的……

那就是其人偏不近女色。。

仿似系統自設一般,對女人自動保持距離,客氣又疏離。而對那些示好,主動投懷送抱的女人,連客氣也沒有了,直接冷成一塊冰。捂不熱的那種。。。

嗐,何止冷得象冰,簡直郎心似鐵,心硬的象石頭。不管多漂亮,多麽風情恁或風姿楚楚,我見尤憐的女子,在他這都得碰壁。

任你如何熱烈的追求,殷勤的示好。他自巍峨,若老僧入定視若無睹。絲毫不予回應。久而久之,再怎麽意志堅定的女子也只得敗下陣來,黯然消匿。

對女人如此不假辭色,自然會令人懷疑他的性向。尤其他又生得這般的俊俏,更是讓人難免會揣測他是不是喜歡男人?

因為不知道什麽時候出現的一個說法,越是長得好看的男人,越有可能是同志。。

然時總喜不喜歡男人,卻是沒人能證實。至少沒有人看見過他與哪個男人走得比較近,有過半絲的親密舉止。沒有!

面對男人,他那張清俊無匹的臉孔上亦然表情冷淡。不過倒是真有過好幾位男同志,不怕冰的向他示愛。他的回應依然只有拒絕。碰到死纏爛打的,那便與對待那些向他求愛的女子大不同。。

直接將人揍倒,扔出去。。。

呃,是的,就是這麽的簡單粗暴。一語不發,直接收拾……

猶記得第一次,時總三兩下便將那幾次三番,糾纏不休的一位男同志撂倒在地時,所有人目瞪口呆,驚掉下巴的神情。

瞅著謫仙般文雅出塵的人,打起人來絲毫也不含糊,招招快狠準,全是動真格的。。

半點不留情。

然別說,時總這令人側目的行徑,還真十分的行之有效。自此後,無論男人女人,敢來糾纏他的愈來愈少,直至徹底絕跡。

是啊,不管有多喜歡,始終小命要緊。。

誰敢和這麽個一言不合就開打,貌似有嚴重的潛在暴力傾向人格的危險人物在一起呢。。。

不要命了嗎?

那拳頭真挨在身上,很疼的說。吃不準哪天就鼻青臉腫,斷胳膊斷腿,骨折一大片了……

於是,時總這朵高嶺之花,終於成功的將自己活成了孤家寡人。我行我素,無怨無悔的繼續過他的清教徒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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